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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3000降到700元 起诉书揭秘心脏支架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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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3000降到700元 起诉书揭秘心脏支架玄机

2021年10月08日 08:36:41
来源: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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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一则起诉书让心脏支架再度被推上风口浪尖。一个医药代表给心脏支架的回扣明码标价,靠着2000元/个的回扣,11年间向某家医院销售了4000余套心脏支架。有了这一次的起诉状就不难理解,此前传出心脏支架集采后供应不足的消息到底是真的供不应求,还是因为某些人利益受损导致的“人祸”。

起诉书披露灰产 一个心脏支架回扣2000元

9月23日上午,利辛法院开庭审理了利辛县人民医院心血管三科原主任刘某受贿案。刘某两年多共收取回扣231万余元,其中球囊和心脏支架为主的医疗耗材回扣款高达141万余元。

同日,在12309中国检察网公布的一份起诉书显示,某医疗代理商陈某某自2008年12月至2019年1月,向洛阳某医院支付回扣824.73万元,以涉嫌对单位行贿罪被起诉。起诉书显示,为了推广其代理的心脏支架及配套高值耗材,2010年6月至2013年2月,被告人陈某某按照使用其代理供应的“**”牌心脏支架每个2000元、球囊每个500元的标准,向某医院心内科返医疗回扣款。从2008年12月开始到案发,陈某被查实以回扣方式销售支架共计4254套,球囊3955条。不过,目前,该网站已经找不到这一起诉书。

而北青-北京头条记者通过裁判文书网检索发现,从2013年到2019年12月,医药领域贿赂案件超3000起。案件查处过程中,行贿人、受贿人常以惯例、潜规则等借口为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注意到,这些判决书中,很多公诉人均是以“对单位行贿罪”起诉被告。而在诸多判决书中,一些科室负责人不仅自己收回扣,甚至主动“谈回扣”,还实行“雨露均沾”,将回扣在科室内进行再分配。其中,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则刑事判决书中就显示了上述情况。

根据该判决书,作为受贿方的某医院心内科主任牛某称,2008年下半年,该医院支架手术能做到上百例的时候,销售心脏支架的被告人找到其,称要给科室提供“医学支持”,按行规做。而牛某进一步解释称,所谓“医学支持”就是给科室的回扣款,行规就是这个行业的潜规则,回扣款基本上是支架价格的10%。按照当时的约定,国产某品牌支架的回扣款为1500元,进口某品牌为2000元。而科室主任负责谈回扣,科室的副主任和副主任医师具体操作。截至案发,该科室收到心脏支架的回扣款超70万元,其中负责实操的副主任医师反而受贿最多。

而查阅判决书,心脏支架等医疗器械代理或销售给医院的回扣比率惊人的一致,有的是10%或20%,有的则是一口价2000元/条。除此之外,为了让病人做心脏支架时选用自己企业的产品,企业医药代表除了给回扣外,还请医院相关人员外出“考察、学习”。

当回扣成“行规” 多部门联手治理医疗腐败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了解到,此前,一些医院科室甚至已经到了无回扣则不使用某些高耗医疗器械。“回扣成了医药企业进入医院的敲门砖。只要有一家送了,其余的就必须跟上。”一些业内人士称。而医药企业更是已经将行贿的钱计入药品、医疗器械的销售成本,以广告费、差旅费、办公费用等将账目做平。而最终,这些“成本”都需要患者来买单。

某医院相关负责人曾透露,医务人员收受回扣和财物一旦成为潜规则与行业风气,就会丧失医德,甚至违纪违法,最终抬高医疗费用,加重患者和医保基金的负担,加剧医患矛盾。

而有关部门并没有对这一灰产听之任之。药品和医疗器械集采,就是斩断灰产的方式之一。让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带量集中采购,改变了以往药品和耗材的“生杀大权”全由医院工作人员掌控的情况,同时压缩中间环节,降低企业销售成本,让出厂价更贴近终端价,让百姓真正得到实惠。

而针对药品、医疗器械的回扣风,中纪委国家监委也频频发文,以案说法。据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不完全统计,2020年以来,中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已经8次发布消息,要求彻查医疗腐败。


今年4月27日,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最新发布了一则《关于印发2021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显示,国家卫健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管局、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九部门联合印发了《2021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对新一轮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整治的重点进行了明确。

国家医保局此前印发《关于建立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于2020年底前建立并实施信用评价制度,涉及医药商业贿赂等7种失信行为的医药企业将被纳入失信“黑名单”。

在2020版医药价格和招采失信事项目录清单中,“医药购销中,给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集中采购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回扣或其他不正当利益”位列主要失信情节首位。

今年9月28日,国家医保局发布消息,通报价格招采信用评价“严重”和“特别严重”失信评定结果(2021年第1期)。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注意到,被通报的五家企业中,有三家是因卷入医药贿赂案而上了“黑名单”。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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