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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一男子翻高架桥坠亡后起诉公路,法院判公路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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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0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近日,盐城射阳一条高架桥上,郁某在此地发生交通事故,随即告知丈夫张某,妻子在高架桥另一侧,眼看救护车和警车来了,张某心急直接穿越条机动车道准备翻过护栏。


因为天黑没注意中间隔离带有一定的距离,不慎坠下,该事故处的桥缝约48厘米,桥面距离地面高20余米。张某被发现时已经死亡。

在死者亲属看来,射阳公路站作为桥梁的管理方未将人行道与机动车道进行有效分隔,桥缝中央隔离带护栏标高及护栏板不符合行业推荐性标准,中央隔离带也未设置防护网,桥梁上没有安装路灯、也没有设置警示标志,上述一系列的安全隐患导致了悲剧的产生。

遂诉至法院要求射阳公路站赔偿张某的各项费用1365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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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

射阳公路站则认为,桥梁系由建设单位建好后交由其进行日常养护,平时的养护工作没有缺失,而且张某作为成年人,擅自翻越桥栏杆导致坠亡,应自行承担责任。

一方坚决要求赔偿,另一方认为没有任何过错,坚决不同意赔偿,双方矛盾尖锐,争执不下。

最终,法院判决张某的死亡并不能认定为射阳公路站未设置防护网引发的危险所导致,难以认定射阳公路站的行为与张某的死亡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同时受害人自身违法翻越桥梁护栏存在重大过错,是引发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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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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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0 15:5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悲剧了,安全在于平时的点点滴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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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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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1 08: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现在再想赖,赖不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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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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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1 21: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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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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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5 11:0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自己想死,还想找谁买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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