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小街村境内关于国道全封闭区 “开放人行道出口”
港区小街村“正兴路”明清时期叫正北路,是百年古镇正兴集以北贯通周庄、吴庄、朱庄的一条东西主干道,西一头有周氏开设的正北小学,跨大港东南方向连朱庄的条河小学,是当年正兴乡最原始的“大马路”;与该路平行的早年冯庄通往钟庄的东兴路亦代远年湮,古老悠久,不再赘述。
2016年年轻的国道南北走向跨越正兴路铺设成功了,平面交叉口安装了路灯摄像头,人们也谨慎的过往于国道两侧,正常收种,出入集市等;开始几年,该村东西两侧从北到南有小裕路、正兴路、东兴路、东洼路4个平行交叉出口,车辆、人流均可以出入。好景不长,就在2018年春,出口处间隔打了钢管圆柱,大车辆不可穿越通过,但是老百姓电动车还可以钢管柱之间通行,勉强凑合着也就罢了,大家可以理解。2020年春,交通部门为了方便管理,来了个“大封杀”,一下子封堵了3个行人道出口!唯一两条百年村道均被封堵,淤尖通临淮唯一越河通道(原叫淤临路)撤乡并镇叫“小裕路”也未能幸免。
你们为了“安全”而封路,但是这样做忽略了另一个严重隐患,百姓出入逆向行驶(走),而更加不安全!事实证明:封了路安全事故发生的反而更多,年前年后被封闭路段就出了几起事故。 为促进社会和谐,维护政府形象,对于群众出行之路不能一封了之,同拆迁政策一样,先迁后拆,先安置好民生。交通也是一样,应该先搞好贯通设施,(隧道、天桥等)以后后封也不晚。执政者更不应该因噎废食、削足适履而主观办事。
封路不是唯一保安措施,行人、驾驶者、交通管理者要共同维护道路安全,增强安全意识,遵守交通规则,滨海县公路中心更要配备安排好交警维护重点路段,安装好警示标志等等。同时要排除路边树木遮挡隐患,普及安全常识 提高老百姓安全意识,以加强自身保护。乡规民约中加强道路安全教育。如果宣传不到位,红绿灯下乃至交警身旁也出事故。刚封路不久就出现这个悲剧。大家认真反思一下:为什么大城市街道车辆那么多,人们也能方便行走到街道对面?为什么一座大型建筑物里还需有安全应急出口?一个村子却被人为堵住应急出口?岂不是对百姓生命欠负责了?!
往事悠悠,血迹斑斑,封路造成的后果令人心痛:几年前的一天,国道东侧一位何某不慎落井,正因为路道延误而抢救不及时失去年轻宝贵的生命!几月前的一天,一次不明火源燃烧至变压器附近,地方人员夜里爬国道栏杆赶来灭火,幸亏及时,才避免为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几天前在此地又发生了一起电瓶车与电动三轮车相撞事故的流血事故…… 目前农村大部分都是留守老人与儿童,他们假如遇到头疼脑热的,遇到特殊情况,时间就是生命!再苦不能苦孩子,如何解决他们绕远路上学难的问题?留守老人本来自己可以步行1里多路上街买些日常用品,现在她们怎么办呢?!一系列不可回避的与老百姓生活相关的问题,父母官们你们一定会思考的吧?
我国宪法除对公民所应普遍享有的权利和自由作出明确规定外,还对特定主体设置专条,给予特定保护。宪法中的这些特定主体具体是指妇女、离退休人员、军烈属、母亲、儿童、老人、青少年、华侨等。他们有享受《宪法》规定的特定保护权。同时国道两侧老百姓均应该享受宪法规定的平等权、人身自由权,同时享受人身与人格权,他们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且更有监督权。
“一切为民者,则民向往之。”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就要突出问题导向,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为民排忧解难中自觉践行初心使命。政府部门要想群众所想,忧群众所忧,急群众所急,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去解决问题,回应“槽点”、纾解“痛点”、打通“堵点”、补齐“断点”,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原正兴、东洼两个村老百姓生产、生活等民生安全问题,这些就是摆在你们面前要为群众办的“实事”!让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就是你们的最好实绩。
办法总比困难多,如果按照228国道在小街村(正兴、东洼境内)长度2.5公里,宽度50—60米计算,此地老百姓也算为国道奉献了200亩左右土地了吧?这200亩土地的价值究竟是多少?(拆迁费除外)我们建议: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用老百姓这个“奉献”价值去为他们建设一个路上或者路下安全通道应该没有问题吧?如果能够开放道口更好。
为了家乡明天更美好,作为每一个负责人的公民,都会为老百姓的平安幸福而建言,笔者汇总百分之九十地方百姓意见提交论坛,强烈要求滨海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暨当地人民政府将百年老路”正兴路”、“东兴”路起码开放一个平面交叉路口!我们期盼在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到来之际传来喜讯!请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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