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岁的连云港东海男子谢某,2020年10月因盗窃被抓,这是他第七次被捕入狱,距离上一次刑满释放仅五个月。面对检察官,谢某说:“给人打工不自由,没钱了就想着偷点。” 谢某小时候,父母离婚并各自组建了家庭,无人管教的他在小学三年级就辍学了,一直在社会上游荡。长大后,谢某成天游手好闲,在家里也不受后妈待见,于是离家谋生。没有一计之长的他,找了好多工作始终未能如愿。没有固定住处、没有稳定收入、没有家庭关爱的谢某结识了一些偷鸡摸狗的江湖哥们,从17岁就开始盗窃。谢某因盗窃前前后后被捕入狱6次,于2020年3月释放。 谢某在东海县城的城中村某旅社租了一个不到20平米的房间,白天睡觉养神,晚上骑着向旅社老板娘借来的电动车,在街上游荡,寻找盗窃目标。看到周围没有人,或者没有锁好的电动车,便直接推走,不好推走的便用工具将电瓶取出来。这些盗窃来的赃物都被谢某低价卖给了路人或收废品的,短短两个月,他疯狂盗窃12起。
△ 谢某指认作案现场 审讯时,谢某表情淡定,没有一丝一毫的紧张和不安,和检察官拉家常似地谈论自己一起又一起的盗窃事实。检察官问他为何多次被抓入狱还是要去偷,谢某满不在乎地说:“我不愿意给人打工,不自由,我没钱了就偷点东西,卖了换点钱花。” 检察官对谢某的行为进行了批评和教育,让其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后果。谢某表示真心认罪悔罪,还和检察官聊起了以后人生的小目标,等出狱了要找一份安稳的工作,靠自己的双手过上体面的生活。 近日,东海县人民法院对谢某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