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网下收购大量银行卡、手机卡、优盾三件套,利用第三方支付系统,搭建“跑分平台”,为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网络犯罪活动“洗钱”5000余万。近日,扬州高邮警方端掉一个专为网络信息犯罪活动“洗钱”的团伙,1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犯罪嫌疑人作案的部分工具
2021年初,扬州高邮警方在“净网2021”专项行动中获悉重要线索,发现一伙人员专门网上收购银行卡、手机卡、优盾三件套,并为上游犯罪开展平台“跑分”、帮助洗钱。当地网安部门会同刑侦部门成立专案组,立即启动“断卡”行动,先后赴上海、安徽、广西等地展开侦查,在掌握该犯罪团伙后开展统一收网行动,抓获陈某、何某等犯罪嫌疑人12名,现场缴获银行卡、手机卡、优盾三件套100余件。
△犯罪嫌疑人作案的部分工具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陈某(男,32岁,安徽省太和县人)、何某(男,27岁,江西省于都县人)等交代,2020年7月份以来,他们在网上网下收购大量银行卡、手机卡、优盾三件套,利用第三方支付系统,搭建“跑分平台”,为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网络犯罪活动提供转账支付,对收购的银行卡、手机卡、优盾三件套以流水10%-12%手续费支付给供卡人。
警方梳理发现,作案银行卡、手机卡、优盾三件套涉及广东、云南、宁夏、江西等19个省区、21个市,涉案流水高达5000余万元。目前,12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罪名已被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银行卡开户人、手机卡开卡人如果将本人银行卡、手机卡通过出租、出售、转借等方式提供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也提醒广大群众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造成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