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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追逐竞驶超速达200%!南京这个司机涉嫌危险驾驶罪面临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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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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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27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说到追逐竞驶
在很多人的观念中
都是出于"斗气""寻刺激""炫车技"等原因
且一般都会选择在
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内环快速路上
8 月 26 日上午,南京栖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两名驾驶人追逐竞驶的地点居然在限速只有每小时 30 公里的支路街巷。两人在驾车过程中,其中一辆车超速达 200%,两车还伴有多种交通违法行为,并最终引发撞击事故。庭审当天,法院未当庭宣判。
事情发生在 2019 年 11 月 17 日下午 1 点半左右,女子陈某驾车行驶至栖霞区迈化路,发现男子赵某乘坐在前方一辆轿车内,因两人有旧怨,失去冷静的陈某驾车追赶。行车记录仪画面显示,陈某先是在迈化路上两次撞击前车尾部。当两车先后驶入支路街巷(逸文路)后,均已远超过每小时 30 公里限速标准。之后,前车驾驶员发现路口信号灯为红灯,于是驾车穿越道路中央黄实线,闯红灯通过路口。陈某则紧随其后先是撞了一辆正常等红灯的网约车,之后车辆失控冲入路边花坛。行车记录仪的画面反映出后车追、前车逃的完整过程。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为由对两车驾驶员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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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庭审现场 通讯员供图
" 我们调查的时候,这两辆机动车实际上在行驶过程中有一个追逐的过程,逸文路限速是 30km/h,经过检测,他们开的时速一个接近 90km/h,一个甚至超过了 90km/h,超过了规定限速的 200%,但是他们的绝对速度都没有达到 100km/h,如果按照往常那种追逐竞驶,他们还不一定符合,但是在特定的道路条件下,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危险驾驶犯罪的行为。" 南京交警七大队副大队长王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此检察院还专门召开了听证会,认为前车属于被动的状态,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虽然也构成了危险驾驶罪,但由于情节较轻,最后检察机关就做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不过,后车情节相对较重,所以最后公诉到法院来,由法院来判决。
据介绍,被告人陈某与男性朋友赵某之间存在民事纠纷,所以这才引发了以上事件。此外,陈某与另一位驾驶员因为超速、违反禁止标线、闯红灯被交警七大队处以罚款 2400 元,驾照记 21 分的行政处罚。
26 日上午,该案在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公开庭审。法庭上,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在道路上追逐竞驶的行为情节恶劣,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危险驾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被告人陈某主动坦白、积极赔偿取得谅解及认罪的态度,建议法庭判处陈某拘役 3 个月,缓刑 4 个月,并处罚金 3000 元。庭审中,被告人陈某多次表达了其后悔的态度,并当庭表示认罪。据悉,法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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