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安置 誓死不拆迁 强烈要求县拆迁部门对我园园舍依法给予“先安置后拆迁” 滨海县希望幼儿园是2000年经县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合法民办幼儿园。其举办人、园长杨素芹是一名企业下岗女工。该园经过21年的努力发展,不仅得到县主管部门的肯定,而且在社会家长中形成极好的口碑。目前设4个班,在园幼儿150人左右,教职员工12人。 希望幼儿园园址位于滨海县景湖路边,现在的园址是2010年县政府建景湖路时拆迁安置的。这次又在县政府规划的安置小区拆迁范围。当县住建局组织拆迁工作组来园交涉拆迁问题时,希望幼儿园举办人、园长杨素芹提出:十年前政府建路拆迁时给幼儿园作了妥善安置,这次拆迁我要求仍按上次“先安置后拆迁”的思路向前推进。这一合理要求,竟遭到县拆迁办主任周小东等人的无理拒绝。在后来的多次交涉中他们都蛮横地回答:拆迁办只负责补偿,不负责安置。由此导致目前幼儿园拆迁处于僵持状态。 现在离幼儿园秋学期开学仅有十多天了,幼儿园的动迁新址仍未落实,全园12名教职工忧心忡忡,心急如焚,特请求领导帮助解决下列问题: 一、强烈要求县拆迁单位对希望幼儿园园舍依法予以“先安置后拆迁”。我园的这个合理诉求,不仅有2010年我园拆迁安置的先例,而且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在国家、省、市以往颁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的有关法规中,对学校、幼儿园等公益事业单位房屋征收都有先安置后征收的相关规定。仅以《盐城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为例,其中第24条规定:拆迁公益事业用房或公共设施的,拆迁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重建。《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第21条中明确规定:“需要异地重建幼儿园的,应当先建后征。”特别是今年七月上旬贵州安顺7.7事件发生后,国家住建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在今后拆迁工作中,无论对个人还是单位,要一律先安置后拆迁。 二、强烈要求尽快落实幼儿园新园舍,使幼儿园得到整体安置。我们不能接受将我园在园幼儿进行分流安置的做法。因为幼儿分流安置将会引爆一系列群体矛盾。首先是全园教职工失业。我们民办幼儿园教职员工的工资福利,完全依赖于对在园幼儿收取的保育教育经费,如果将在园幼儿分流去其他园,这将使我园12名员工集体失业,这必然导致群体矛盾激化。其次是家长群体上访。我园自办园以来21年如一日,依法依规办园,竭诚为家长服务,精心保教好幼儿,赢得了家长的高度信任。家长说无论发生什么,我们都不会离开希望幼儿园。 为尽快落实新园舍,我们建议:县拆迁部门可从我园附近集体单位的闲置资产中,选择适宜做园舍的房屋,协调处理好矛盾交给我园;再由我园与产权方签订租赁协议,并对原有建筑作必要整修,即可成为幼儿园新的园舍,幼儿园便能得到整体安置。这样既可减少因重建新园给政府带来的经济负担,又消除了因此产生的拆迁矛盾。 特此集访,恳请解决。 希望幼儿园12名员工名单: 杨素芹:13222388059(园长) 顾乃春:15371232737 汪丽娅;潘少杏;李梅珍;耿月华;徐玲; 栾翠平;寇霞;李秀华;何小凤;孟召霞 附件 1、全体教职员工签名 2、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2020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