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组织和个人见利忘义、不劳而获,以开办公司、参与摇号、给付钱财等名义诱骗他人办理或买卖个人银行卡、企业对公账户,既给卡主本人造成和信用风险,也使得银行卡和对公账户成为电信、网络赌博、洗钱等违法犯罪的作案工具,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破坏社会与金融管理秩序。 近日,盐城滨海警方摸排线索,扩线侦查、深挖严打,成功破获了以詹某、郭某、张某、王某等人为主的,违法违规买卖企业对公账户的犯罪团伙。 鲁某之前在上海帮人代办公司时,知晓可以通过出售整套公司对公账户资料的方式来赚钱,一整套的资料包括公司营业执照、对公账户、网银U盾、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手机号码等。 2018至2019年期间,犯罪嫌疑人詹某通过鲁某与郭某、张某等人相识,鲁某将此挣钱的诀窍告知詹某、郭某等人,詹某、郭某便想通过出售公司营业执照、对公账户的方式来赚钱。说干就干,鲁某、詹某、郭某于2019年3月份到浙江诸暨市办理注册了浙江某商贸有限公司。因办理的公司对公账户单日流水额度小,未能将公司对公账户卖出去,再加前期开销较大,三人闹不愉快后离开浙江。 詹某、郭某因在鲁某处学到办理公司对公账户的整个流程,便撇开鲁某,伙同王某、张某等人,一起通过办理公司对公账户再出售的方式来赚钱,并将赚来的钱平分。 于是,詹某、郭某、王某、张某等人于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分别在湖北黄冈、江苏滨海、常州等地通过办理公司对公账户后出售的方式来获取非法利益。累计办理、出售15套对公账户,获利近5万余。几名嫌疑人都是80后,在他们身上都有一个共同点:投机取巧。目前,詹某等人已被滨海警方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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