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群众你们好:
为努力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优美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推动交通文明进步,构建和谐美好家园,让我们自觉参与国家级“三城同创”,从点滴做起,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绿色出行,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如果您是一名行人,在过马路时,请自觉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安全设施,不翻越道路隔离护栏、隔离墩;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时,自觉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或没有过街安全设施的路口时,请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或者中途折返,不要在马路上打闹、追逐。
如果您是驾驶非机动车出行,非机动车应走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通过路口时遇红灯禁行的车辆不得越过停止线,应在停止线以内等候通行;过街通过斑马线要下车推行通过路口;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请靠右侧行驶; 非机动车不得违法载人、违法加装遮阳装置、逆向行驶、突然急拐弯、拐弯不减速、饮酒后骑车;非机动车要按规定停放,车辆停放时要做到入位、齐头、美观、有序,一律车头朝道路路面停放。
关于对接送学生的车辆,交警部门建议学生家长使用非机动二轮电动车、自行车或步行接送学生,尽量不要驾驶轿车接送学生。不得驾驶非标电动三四轮车、不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接送学生。接送学生时车辆要按规定要求有序停放,同时做到即送即走。
驾驶摩托车的必须驾驶证、行驶证齐全有效,驾车时戴好安全头盔;在机动车道内靠道路右侧行驶,不“加塞”、不逆向、不闯红灯、不违章载人,文明驾驶,车辆规定停放车辆。 如果您是驾驶汽车出行,请按规定车道行驶,不违反规定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穿插、加塞、向车窗外抛物抛垃圾;在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时,自觉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闯红灯;在行经人行横道时,遇有行人要主动减速停车让行;车辆停放要在停车场或施划有停车泊位的地方按规定有序顺向停放;出租车辆在营运载客时,须按规定临时停靠做到即停即走,不得在斑马线、路口或拐弯处停车招客。 沿街商户门面,做到维护好店铺门前的路面环境秩序,不得私自设立停车位,不得在未设置停车位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上随意停放车辆。发现店铺门前有违章停车的现象,有义务地主动进行劝导机动车、非机动车驾驶人按规定停放车辆。
滨海是我家,文明交通靠大家,创建文明交通,营造便捷、安宁、祥和的文明交通环境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也是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责任。在此,滨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向所有为创建文明交通环境、为“三城同创”作出贡献的市民朋友,致以诚挚的敬意
滨海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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