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立即注册

游客您好!登录后享受更多精彩

查看: 1942|回复: 12

警方通报“反杀”案:于海明属正当防卫 不负刑责

  [复制链接]

7

主题

77

帖子

396

积分

进士

Rank: 3Rank: 3

积分
396
发表于 2018-9-1 17: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江苏
警方通报
2018年8月27日昆山市震川路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备受社会舆论关注。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现就该案件调查处理情况予以通报。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8年8月27日21时30分许,刘海龙驾驶宝马轿车在昆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顺帆路路口,与同向骑自行车的于海明发生争执。刘海龙从车中取出一把砍刀连续击打于海明,后被于海明反抢砍刀并捅刺、砍击数刀,刘海龙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侦查认定事实
接到报警后,昆山市公安局立即出警处置并立案侦查。鉴于此案社会关注度高,江苏省公安厅、苏州市公安局第一时间派出力量赴昆山指导案件侦办工作。经现场勘查、走访调查、询问讯问、视频侦查和检验鉴定等工作,案件事实已经查清。
(一)涉案人员情况
刘海龙,男,36岁,甘肃省镇原县人,暂住昆山市陆家镇某小区,案发前在昆山市陆家镇某企业打工。
于海明,男,41岁,陕西省宁强县人,暂住昆山市青阳路某小区,案发前在昆山市某酒店工程部工作。
案发时刘某某(男)、刘某(女)、唐某某(女)与刘海龙同车。刘某某参与殴打于海明,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刘某、唐某某下车劝解,未参与案件。于海明同行人员袁某某,未参与案件。
(二)认定主要事实
1。案件起因。案发当晚,刘海龙醉酒驾驶皖AP9G57宝马轿车(经检测,血液酒精含量87mg/100ml),载刘某某、刘某、唐某某沿昆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顺帆路路口时,向右强行闯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骑自行车的于海明险些碰擦,双方遂发生争执。
2。案件经过。刘某某先下车与于海明发生争执,经同行人员劝解返回车辆时,刘海龙突然下车,上前推搡、踢打于海明。虽经劝架,刘海龙仍持续追打,后返回宝马轿车取出一把砍刀(经鉴定,该刀为尖角双面开刃,全长59厘米,其中刀身长43厘米、宽5厘米,系管制刀具),连续用刀击打于海明颈部、腰部、腿部。击打中砍刀甩脱,于海明抢到砍刀,并在争夺中捅刺刘海龙腹部、臀部,砍击右胸、左肩、左肘,刺砍过程持续7秒。刘海龙受伤后跑向宝马轿车,于海明继续追砍2刀均未砍中,其中1刀砍中汽车(经勘查,汽车左后窗下沿有7厘米长刀痕)。刘海龙跑向宝马轿车东北侧,于海明返回宝马轿车,将车内刘海龙手机取出放入自己口袋。民警到达现场后,于海明将手机和砍刀主动交给处警民警(于海明称,拿走刘海龙手机是为了防止对方打电话召集人员报复)。
3。案件后果。刘海龙逃离后,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

主题

375

帖子

1126

积分

州判

Rank: 5Rank: 5

积分
1126
发表于 2018-9-1 18: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7

主题

3126

帖子

9751

积分

知府

Rank: 8Rank: 8

积分
9751
发表于 2018-9-1 22: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合情合理,正当防卫早就应该这样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7

主题

2万

帖子

4万

积分

巡抚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47806
发表于 2018-9-1 23: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57

主题

1万

帖子

4万

积分

巡抚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45111
发表于 2018-9-2 04: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57

主题

1万

帖子

4万

积分

巡抚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45111
发表于 2018-9-2 04:1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57

主题

1万

帖子

4万

积分

巡抚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45111
发表于 2018-9-2 04: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457

主题

1万

帖子

4万

积分

巡抚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45111
发表于 2018-9-2 04: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57

主题

1万

帖子

4万

积分

巡抚

Rank: 12Rank: 12Rank: 12

积分
45111
发表于 2018-9-2 04: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225

主题

5万

帖子

12万

积分

总督

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Rank: 15

积分
120697
发表于 2018-9-2 05: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